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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各院系: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确保工作质量,维护学生权益及教师资格认定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报名对象:具有青海省考试管理中心颁发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在规定有效期内)的2018届应届毕业生。2018年春季国考合格学生,本人根据申请资格等级到西宁市教育局和西宁市城北区教育局现场确认。

二、现场确认点:

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行政楼2号一层)

三、现场确认时间:

4月12日至4月18日(不含双休日),特别提示学校需二次到市、区教育局确认,故此不按照公告最后日期限定。

四、学校联系人

张老师     电话:5315060

 

附件1.《西宁市教育局2018年春季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公告

2.《城北区教育局2018年春季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公告》

                                                        

 

2018年3月29日